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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海港口岸限定区域闸口信息采集核对系统的通告
2024/3/13 9:43:26
为规范港区人员通行,提高闸口、梯口通关效率,保障口岸安全,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嵩屿码头”)在边检机关指导下,将于 2024年 03 月 15 日启用海港口岸限定区域闸口信息采集核对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现通告如下:
一、船员、船舶相关业务人员(船东、船代、船供、船修、船检、船舶废弃物回收、船员家属等)进出港,均须通过我司船员通道/进出闸人员专用通道通行;上述相关业务车辆驾驶员通过行政车道自动校验身份证件、人脸和车牌等信息通行。
二、非免签国家船员已办理临时入境许可、持香港/澳门/台湾船员登陆证的船员上下船,须主动配合梯口保安采集临时入境许可或香港/澳门/台湾船员登陆证,进出行政闸口须通过船员通道自动校验人脸识别进出。
三、中国籍船员、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船员、免签国家船员上下船,须主动配合梯口保安采集出入境证件(护照、海员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;进出行政闸口须通过船员通道自动校验人脸识别进出。
四、国际航行船舶(不含港澳台籍船舶)相关业务人员上下船,须主动配合梯口保安采集上下外国船舶许可;进出行政闸口须通过人员通道自动校验人脸识别进出;相关业务车辆驾驶员通过行政车道自动校验身份证件、人脸和车牌等信息通行。 五、港澳台籍船舶相关业务人员上下船,须主动配合码头保安采集身份证件(含出入境证件);进出行政闸口须通过人员通道自动校验人脸识别进出;相关业务车辆驾驶员通过行政车道自动校验身份证件、人脸和车牌等信息通行。
六、内贸船上的大陆船员、相关业务人员上下船无需采集信息;进出闸时,须主动配合闸口保安核验身份证件,通过人员通道自动校验人脸识别进出;相关业务车辆驾驶员通过行政车道自动核验身份证件、人脸和车牌等信息通行。
七、口岸联检单位、军队、公安、消防、引航等行政执法单位,医疗、抢险救灾等应急单位进出闸、上下船凭工作证件或制服从闸口行政车辆通道通行,无需采集信息。
八、系统启用后,船员上下船告知码头和船舶相关业务人员进出港申请的方式不变。
九、请各相关单位知晓并遵守本通告,未按要求配合信息采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,我司将及时报告并移交辖区边检机关处理。
本公告自 2024 年 03 月 15 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2024年3月11日

关于启用海港口岸限定区域闸口信息采集核对系统的通告2024.03.13.pdf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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